厨房上墙制度(全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厨房上墙制度(全文),供大家参考。

厨房上墙制度(全文)

炊事班长岗位职责

1. 在总站伙委会领导下,根据食堂管理职责要求,组织全班人员完成职工就餐和上级安排的接待任务。负责食堂内部工作安排、卫生监督检查和用水、用电、用气的安全管理。

2. 指导和督促食堂内各岗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严格把控食材使用的数量关。

3. 在就餐标准内,以员工能吃好为前提,控制成本,最大限度的减少浪费。对管理不善出现的浪费,承担相应的责任。

4. 对菜谱的调配,做到周有计划,日有安排。根据总站伙委会及员工对菜谱、味道的合理要求进行实时调整。

5. 根据总站伙委会提供的菜单,负责提供食材的采购清单,按照《食品采购卫生管理制度》把好验收关,并做好食材管理和盘存工作。

6. 做好炊事班员工的考勤工作,随时掌握所辖员工的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积极主动地向总站伙委会负责人报告。

7. 负责厨房各功能间的设备设施卫生,并定期组织大扫除活动。

8. 完成总站伙委会安排的其它任务。

服务员岗位职责

1. 负责每日三餐的刷卡管理工作。

2. 负责食堂餐具的收摆、卫生的打扫。应在开饭前保持食堂内桌、椅、地面及门前的卫生整洁。

3. 负责食堂电器设备、照明设施的开启与关闭,工作中应注意用电安全。

4. 负责餐饮具清洗、消毒工作,严格执行《餐饮具洗涤、消毒卫生管理制度》。

5. 完成上级安排的其它任务。

餐饮具洗涤、消毒卫生管理制度

1. 餐、饮具洗、消处理:大型餐饮单位必须实行专间,中、小型单位无条件实行专用者,则必须在洁净区内划定专门区域处理,其消毒设施必须做到专用,严禁在餐饮具洗消设施内洗涤或放置其他任何物品。

2. 餐、饮具洗、消用洗涤剂:消毒剂必须是合法的符合卫生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

3. 餐、饮具洗、消按以下程序、要求处理:

(1)物理法消毒:采用煮沸、蒸汽、红外线等物理消毒法的,应为一洗、二清、三消毒程序处理,消毒时应严格控制其温度压力和时间。

(2)化学消毒法:采用氯制剂等化学制剂消毒的,就为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程序处理,消毒环节应控制消毒液配置的浓度及餐、饮具浸泡的方法和时间。

4. 餐、饮具洗消质量要求:应做到表面光洁、无油渍、无异味、无药液残留、无传染性。

5. 餐、饮具保洁:已处理好的餐、饮具,在未使用前,必须采取严格的保洁措施,将其存放于专用保洁柜内,严防灰尘、不洗物、鼠、蝇等污染,保洁柜内禁止放置已处理餐饮具以外的任何物品

粗加工卫生管理制度

1. 肉类、蔬菜、水产品的粗加工应做到分池(洗涤池)、分台(工作台)、分容器进行,防止交叉污染。

2. 活食屠宰放血完全,病死、毒死禽类不屠宰,不加工。

3. 肉类清洁后无血、毛、污物,无残留有害腺体;水产品加工后无鳞、无鳃、无内脏;禽类除净羽毛、内脏和头爪。

4. 加工清理肠肚不将粪便、污水直接倒在地上,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5. 蔬菜加工按一捡、二洗、三切顺序操作,清洗后的蔬菜无泥沙、杂草。

6. 食品容器、盛器荤素分开使用,有明显标记并保持清洁。

7. 不在食品洗涤池内和洗手池中洗墩布等不洁物,严禁在池内洗涤餐饮具。

8. 加工下来的废弃物、垃圾倒于垃圾桶内并加盖,当日垃圾当日清除。

9. 下水道通畅,排水沟内无垃圾、无食品残渣、无臭味。

10. 加工好的食品及时送入烹调间,防止存入时间过长造成食品变质。

11. 粗加工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随时做好清理保洁工作。加工结束后将地面、操作台及加工用具彻底清洗干净、冲洗干净,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并定期消毒。

食品切配制作卫生管理制度

1、配菜时应先检查食品质量,发现食品有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不予切配。

2、用具要清洁干净,做到刀不生锈,砧板无霉斑,台面揩布干净。

3、配菜时修割下来的废弃物装于不锈水的容器内,配菜结束后及时清除,并将容器清洗干净。

4、食品操作台无灰尘、无油垢、无蟑螂、无鼠迹。

5、冰箱生熟分开,成品、半成品分开,肉品、水产品分开,专人管理,每周检查一次。保持正常低温要求,冰箱内每月定期清洁消毒一次以上。

6、食品容器,盛器清洁干净,荤素分开,配采用的盘、碗不直接叠放在盛熟菜肴的碗盘内。

7、配菜用的绞肉机,切片机等用后拆开清洁干净,做到不残留食物残渣。

8、配菜结束做好工具、容器、台面、地面的洗刷、清扫等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室内清洁,摆放有序。

食品采购卫生管理制度

一、尽量保证食品原料或食品的新鲜。

二、严禁采购国家《食品卫生法》第九条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异常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

6、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7、掺假、掺杂、伪造影响食品卫生的;

8、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三、采购食品其原料,应当按国家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销售者必须依法提供)。

四、采购大宗食品或原料时,应做到定点采购,合同中要依法对所购产品提出明确的卫生质量要求。

五、采购食品或原料时,要按规定进行验收,并做好采购情况的记录以备查。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健康检查合格,卫生知识培训合格,领取健康体检合格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从业,上岗时必须佩戴“两证”。并在之后依法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的复训。

2、搞好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即勤洗澡、理发;勤洗手、剪指甲;勤换工作服;勤洗衣服、被褥,养成工作前、便后洗手,不用手抓熟食品的良好工作习惯。

3、穿戴干净白色的工作衣帽、围腰、袖套上班,工作服做到专用,凉菜和点心等直接入口食品加工必须穿戴已经消毒的工作衣帽和口罩、专用鞋。

4、工作时间不染指甲,不戴耳环、首饰等。

5、操作时不吸烟、不吐痰、不对着凉菜说话、打喷嚏,防止对食品造成污染。

6、工作时间内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乱拉乱扯,随时对自己工作的环境、设施进行保洁。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患病调离等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含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合格,同时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体检合格两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2、已取得“两证”的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学习,每年参加一次健康体检,均合格后才可继续上岗工作。

3、在从业期间凡发现从业人员中患有:①伤寒;②痢疾;③病毒性肝炎;④活动性肺结核;⑤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这“五病”的人员,立即调离食品工作岗位;在未彻底治愈和消除传染性前,不得恢复食品工作。

烹调、加工卫生管理制度

1、厨师或炊事人员对食品或原料具有良好的鉴别能力并掌握相关知识,保证食品卫生质量,变质或不合格食品不下锅、不烘烤、不制作,这是防止食物中毒发生的重要环节之一。

2、灶面、烤箱、锅盖清洁无油垢,围裙上无食物残渣,无污迹,排气罩无积灰,无油垢,无底血。

3、烧煮、烹调食物充分加热,烧熟烧透,烧、煮、蒸熟的食品不在常温下长时间存放,最长不得超过2小时,超过2小时的必须冷藏保存,隔夜隔顿食物食品充分回烧后供应。这是防止食物中毒发生的重要环节之二。

4、炒菜时勤翻动,勤洗刷炒锅,不用炒菜勺、手指直接尝味,尝完剩余汤汁不倒回锅内。

5、进出菜分台或操作分层,防止交叉污染。

6、食品容器、盛器、揩布生熟分开,不用未消毒的碗盆等容器盛装熟食,不用揩布擦拭已干净的消毒的碗盆等餐具和容器。

7、烘烤、烟熏食品时,滴落下来的油脂不能作为食品油处理。

8、放碗、盆、盘等餐具应放置于具有防蝇、防尘、防鼠功能的保洁柜内,保洁柜内应保持清洁,做到无积灰、无油污、无蟑螂、无鼠迹。

9、蒸饭间墙壁、天花板油漆或涂料无脱落、无霉斑。

10、米淘清漂净、淘后无砂石,无谷壳,剩饭摊开用纱罩盖好,防止发酵变酸,锅盖、蒸笼、垫布等清洁,无积灰、无油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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