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检查报告(3篇)

篇一:干部选拔任用检查报告

  

  干部选拔任用情况自查报告

  尊敬的领导:

  根据上级要求,我着手编写干部选拔任用情况自查报告,旨在全面梳理和总结我单位近期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促进干部队伍建设更好地满足我单位发展需要。下面是自查报告的内容。

  一、选调生选拔任用情况

  经过查阅档案及相关资料,我单位近期选拔、任用的选调生人员的情况如下:

  1.选拔方式:我单位按照上级指示,通过统一笔试、面试、材料审查等环节,公平、公正地选拔,确保选拔过程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2.任用标准:选调生应具备优秀的学术背景、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任用标准主要包括学历、综合素质评价、面试结果等。

  3.选拔流程:按照选拔工作的时间节点,我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选拔,确保选拔工作的顺利进行。

  通过自查,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

  (a)选拔程序不够规范:部分选拔流程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偏差,相关人员对流程要求和操作规程的掌握不够全面,需要加强培训与学习。

  (b)选拔标准不够明确:部分选调生任用标准的界定有一定模糊性,需要明确具体的考核指标和评价要求,提高选调生选拔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c)选拔结果公示不及时:在选调生选拔过程中,相关信息的发布及公示工作存在滞后,需要加强信息公开透明度,确保选拔结果公示及时有效。

  改进措施:

  (a)规范选拔程序:通过开展培训、制定操作规程等方式,提高相关人员对选拔流程的掌握,确保选拔工作按照规范程序进行。

  (b)明确选拔标准:结合具体岗位需求,明确选拔标准,建立评价体系,加强对选调生相关素质和能力的量化评估,提高选拔结果的科学性。

  (c)改进信息公示工作:优化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公示选拔结果,提高选调生选拔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二、晋升考核情况

  经查,我单位近期干部晋升考核情况如下:

  1.考核方式:我们采取综合考核的方式,包括组织评议、干部自评、同级评议和上级评议等环节,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2.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干部晋升情况如下:

  (a)优秀干部晋升:根据综合考核结果,部分干部表现突出,根据晋升标准,顺利晋升。

  (b)一般干部任现岗位:部分干部工作表现稳定,但在发展潜力等方面有待提高,根据晋升标准,继续任现岗位。

  (c)存在需改进问题:个别干部在工作中存在不足和问题,需要进一步指导和培养。

  3.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a)评价标准缺乏有效量化指标及科学性:当前我们的评价体系仍然较为模糊,评议情况主观性较大,评价标准缺乏有效的量化指标,需要优化评价体系。

  (b)反馈机制不完善:部分干部在考核结果反馈方面存在信息不及时、不明确等问题,需要建立规范的反馈机制,使干部能够及时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改进措施:

  (a)完善评价体系:结合干部工作特点,建立评价体系,明确量化指标,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确保评价结果更加客观公正。

  (b)建立健全反馈机制:完善考核结果反馈机制,确保干部能够及时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明确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方向。

  以上就是我单位近期的干部选拔任用情况自查报告,希望能够引起领导的重视,积极采纳改进意见,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建设,为我单位的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持。感谢领导的关注和指导!

  此致

  敬礼!

  XXX单位

  日期

篇二:干部选拔任用检查报告

  

  第1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

  榆乡委发﹝2015﹞77号

  榆林乡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自查报告

  县委组织部

  近年来我乡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促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切实加强了统战干部队伍建设。我乡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增强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意识

  领导通过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对《干部任用条例》等相关制度带头进行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重要意义,带头掌握其基本规定。将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等有关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好落实,在相关会议、培训、文件和领导讲

  话中积极宣传学习相关制度,积极营造良好氛围,让乡成员及时了解掌握各项规定和要求,通过深入学习、广泛宣传,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意识逐步增强。

  二、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相关规定,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行为,突出工作重点,严把关口,形成了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一是严把资格审查关。严格审查干部的任职时间、学历学位是否具备资格,以及是否经过党校、行政院校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的培训。二是严把民主推荐关。每次干部推荐前,发放干部人事纪律卡片,对拉票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进行预警提示。坚持民主推荐制度,认真做好民主推荐环节的相关工作。三是严把组织考察关。严格按照制定的考察方案,组建考察组,确定考察对象,发布考察预告,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力求客观公正地了解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客观公正的撰写考察材料。四是严把酝酿关。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根据考察情况,广泛征求相关领导干部的意见,并书面征求党支部的意见。五是严把讨论决定关。在讨论和决定任职环节上,坚决做到考察不充分的不上会,没有考察材料的不上会,没有征求党支部相关意见的不上会,酝酿不充分的不上会。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集体研究决策。

  三、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

  在抓好《干部任用条例》等相关制度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畅通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使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尊重干部群众的意愿,推荐票数达不到要求比例的、群众认可度较低的同志不列为考察对象。坚持不懈地加强《干部任用条例》和相关制度的宣传培训,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制度和干部任用前公示制度,切实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推进了党管干部原则与群众有序参与的有机统一。

  公开监督电话,作为干部监督举报电话,多方听取意见,面向社会各界,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提高选人用人的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

  通过本次自查工作的开展,我乡在选拔干部中没有任人唯亲,搞“小圈子”等问题,选拔任用干部全部通过会议研究决定。

  中共榆林乡委员会2015年5月7日

  中共榆林乡委员会

  存档

  (二)共印5份

  第2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

  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

  市委组织部

  年,东区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文件等精神,进一步规范干部选任工作程序,促进干部选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有效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保障。现将东区2007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逐步增强各级干部贯彻执行《条例》的意识

  东区把学习贯彻《条例》等相关制度作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对干部选任工作相关文件、制度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区委明确要求广大干部群众要了解其主要精神,各单位、各部门党政领导要熟悉重点内容,区级领导和组织人事干部要精通具体条款。通过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全区各级干部贯彻执行《条例》的意识逐步增强。

  一是区级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区级领导通过召开常委会、党组会和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对《条例》等相关文件、制度进行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重要意义,带头掌握《条例》的基本规定。同时为区级领导编发《中央、省、市干部工作文件汇编》,使全体区级班子成员正确认识和把握干部选拔任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程序、方法和纪律要求。

  二是干部群众全面发动,认真学习。东区积极利用各种形式,在全区干部中进一步开展《条例》等干部选任文件、制度的学习宣传活动。为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编发了《攀枝花市东区干部工作常用文件选编》,使干部选任工作有关规定为广大干部和群众所了解、掌握和熟悉,并进一步转变思想认识,澄清过去思想上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一些模糊认识,提高了贯彻执行《条例》精神的自觉性、积极性。

  三是组工干部吃透精神,深入学习。东区把《条例》等相关制度、措施作为组工干部练好业务基本功的重要教材。整理、编印了《中央、省、市干部工作文件汇编》发放给组织、纪委、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和干部考察员,积极利用部内学习、组织生活、干部培训等机会组织组工干部和干部考察员深入学习《条例》,要求组工干部在努力做到熟记《条例》、精通《条例》的基础上,更要树立组工干部良好形象,在开展干部选任工作时必须坚持公道正派原则,为顺利推进全区干部选任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严格程序,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东区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和流程,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行为,努力做到严守程序一步不偏,执行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突出重点,严把关口,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的干部选拔上来,形成了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一是坚持群众公认,把好民主推荐关。根据干部选任有关要求,无论是领导班子调整还是个别提拔任职,东区都严格执行民主推荐程序,把民主推荐结果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重要依据。既严格按照过半要求,又不简单地以票取人,坚持做到科学分析和使用民主推荐结果。在民主推荐前,首先针对职位特点、干部状况等实际情况,制定民主推荐方案。在推荐方法上,采取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两种形式,相互补充,相互印证。在领导班子调整时,严格按照领导班子职数设置进行全额定向推荐;个别提拔任职时,按照拟任职位进行民主推荐。在参加推荐人员的确定上,坚持代表性与广泛性相结合,除了单位干部职工参加外,还注重吸收拟推荐职位所涉及工作范围的群众代表、服务对象参加,以便更深入、准确地了解各个层面对干部的认可程度。2007年,东区共对全区40余个科级领导职位拟提拔和任职人选进行了民主推荐。在民主推荐过程中,始终坚持“用发展衡量实绩,凭实绩任用干部”的原则,真正做到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事,想干事、能干事、能干成事的干部推荐上来,切实营造了唯才是举的用人环境,得到全区上下的一致好评。

  二是坚持考察程序,严把组织考察关。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东区干部考察工作,制定印发了《东区科级领导干部考察预告制暂行办法》、《东区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专项考察暂行办法》。为确保考察工作质量,实施了东区干部考察员制度,从组织、纪检、人事等部门聘任了20余名政治素质好、文化层次高、熟悉干部工作程序的干部考察员,实行“持证”上岗,“亮证”考察,并严格执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通过建立干部考察员制度,提高了干部考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保证了干部考察工作质量,有效地提高了干部考察结果的可靠性和有效性。在具体考察中,东区严格按照制定考察方案、组建考察组、确定考察对象、发布考察预告、进行实地考察、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客观公正地撰写考察材料、考察报告、提出使用意见等程序组织考察。考察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档案等方式,注重考察中群众参与的广泛性和考察的针对性,尽量扩大听取意见的范围,力求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在考察中,不仅考察干部的工作圈、服务对象圈,还延伸考察到干部的生活圈和交际圈。2007年共对40个科级职位53名考察人选进行了考察,其中对10个职位人选进行了差额考察,考察期间共听取了410余人次干部群众的意见。

  三是坚持充分听取意见,严把酝酿关。制定《东区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酝酿暂行办法》,对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在考察、讨论决定或者决定呈报前,都广泛征求和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充分酝酿。首先是考察酝酿。在干部调整补充时,区委根据考察情况,对考察对象人选进行酝酿。其次是部务会酝酿。考察结束后,召开部务会酝酿。第三是个别酝酿。由区委组织部部长向区委书记等有关领导对拟任人选进行汇报、酝酿。第四是区委干部工作

  专题会酝酿。召开区委干部工作专题会就人选方案进行酝酿。第五是征求意见酝酿。由区委组织部书面征求区纪委意见进行酝酿。并根据领导职位和拟任人选的不同情分别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等有关领导成员中进行酝酿,同时书面征求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成员的意见,进行酝酿。对政法系统和非中共党员拟任人选还分别征求区委政法委和区委统战部的意见进行酝酿。对以区委管理为主,市级有关部门协助管理的干部任免,主动听取和征求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

  四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把讨论决定关。在讨论决定和任职环节上,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集体研究决策。积极推行区委常委会任免干部票决制,并做到干部任免“三个不上会”没有经过考察、征求意见的不上会,区委常委参会人数未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不上会,对部门和群众反映问题没查清的不上会。会上,组织部门逐个介绍拟任人选的提名、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每位常委在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并当场计票,当场公布票决结果,最后按大多数人的意见形成决议。2007年,共有171人次领导干部的任免通过了常委会票决。积极推行区委全委会任免干部表决制。2007年,在区级部门、街道(镇)党政负责人的任免中,共有35人通过了全委会表决,10人征求了区委委员意见。杜绝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临时动议讨论干部任免的现象发生。同时,在干部任免中,严格执行了回避制度,涉及干部本人或亲属的任免均进行了回避。认真推行干部任前公示和试用期制度。对拟提拔干部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任前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期间没有发现影响任职的问题,再按干部任免程序任命,尽可能减少和避免干部任用方面的失察与失误。

  三、积极探索,努力创新干部选拨任用方法

  东区在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及相关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探索,努力推进干部选任制度改革,积极建立以人为本、体现科学发展观的干部选任方法。

  一是思想观念上的突破。区委始终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引入竞争机制,拓宽选人视野,打破部门、身份等限制,面向社会,面向群众,面向基层,广开进贤之路。坚持注重工作实绩,把工作业绩作为使用干部的基本依据。做到谁有本事谁干,谁能干好谁干。同时着眼于东区的长远发展,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的思想,大胆提拔使用年轻干部。2007年,共提拔21名35岁以下、大专以上的年轻干部,努力在全区形成以有为求有位的用人导向。

  二是选人用人机制上的突破。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激发全区干部职工队伍的整体活力,营造优秀干部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2007年东区在干部选任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创新,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一是年初对区政府重点工作部门正职领导职位试行了“以事定人,承诺任职”,通过公开职位、明确职责、民主推荐、组织考察、承诺任职、考核监督等程序,为政府重要职能部门选配了10名优秀领导干部。二是对部分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实行了竞争上岗,择优任用领导干部,真正形成了“以实绩论德才、凭德才用干部”和“以有

  为求有位”的用人导向。三是在全省率先运用全新的“5+3”模式,面向全市公开选拔3名科级领导干部。通过采取基本知识初试、专业知识测试、心理素质测试、无领导小组讨论和现场问答五项测试和民意调查、民主测评和实地考察三种考察形式,形成了一套比较系统、科学、操作性强的公选新方法,为推动东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

  持。

  三是干部“能上能下”机制上的突破。东区将干部“能上能下”机制的建立作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摆到突出位置来抓。按照我区《关于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认定标准和调整办法(试行)》,对在考核中不胜任现职的干部及时进行交流调整。同时,制定了《东区科级领导干部交流办法》,积极引进干部流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干部能上能下的配套政策,对到任职年龄的领导干部,及时安排谈心谈话,认真做好思想工作,并进行妥善安排,让“下”的干部在心理上容易接受。

  四是干部考核管理上的突破。制定了《东区区级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社会评价办法(试行)》和《东区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试行)》,认真按照社会评价办法对领导班子及成员2007年度工作进行了社会评价和考核,取得了较好效果。在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考核的同时,东区还积极建立以人为本的干部管理方法,制定了《东区科级干部谈话暂行办法》,采取个别谈话或集体谈话方式,在干部任职或免职前进行任免谈话,听取干部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对发现存在苗头性问题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诫勉的谈话。同时还开展了以关心爱护干部为目的干部日常谈话谈心,与干部进行经常性的交流思想、沟通情况、交换意见。2007年,区委、政府领导和部领导与全区400余人次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谈话。通过谈话,加强了与干部的交流与沟通,强化了对干部的教育和管理。

  四、采取措施,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

  在抓好《条例》等相关配套制度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畅通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使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落到了实处。

  一是认真办理群众信访,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了“2612380”干部监督举报专用电话,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举报。设置干部监督举报信箱和网络举报等形式,多方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到认真受理和及时核查,妥善处理。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由区委组织部进行调查核实;对反映的重要问题,由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联合进行调查。情况调查核实后,及时负责地向来访人反馈调查结果,努力做到取信于群众。2007年,东区无一名有问题的干部得到任用。

  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制度监督。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的监督,制定并印发了《东区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和《东区干部监督信息沟通暂行办法(试行)》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围绕加强对领导干部以及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沟通信息,交流情况,研究问题,对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监督工作中

  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措施,落实责任,进行整改,较好地把“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落到了实处。积极加强与区人大和区检察院的合作,充分发挥人大和检察院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监督作用。建立贯彻落实《条例》自查工作制度,定期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

  三是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审计监督。坚持按照《东区科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东区科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办法》和《东区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等要求,对部门负责人、街道(镇)行政一把手开展任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监督管理中的作用。同时,高度重视和积极运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做到审计成果与干部选拔任用、干部教育管理相结合。2007年,共对全区9名部门和街道(镇)负责人进行了离任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有效地规范了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财经行为,强化了审计监督的权威性。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东区在积极探索和加强干部选任工作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干部选任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干部选任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科学的干部评价体系还没有形成,干部考察工作方式方法还需要不断探索。三是干部监督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干部选任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的学习宣传力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学习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的意识。二是进一步加大《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的贯彻执行力度。严格规范干部选拔程序,真正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三是进一步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从实际出发,大胆探索,努力形成用好的方法选拔人、用好的机制评价人、用好的制度监督人的干部工作新机制。四是进一步加大干部监督工作力度。着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完善机制,逐步实现干部监督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第3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

  (一)

  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布以来,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在实际工作中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以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为原则,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形成了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大幅度提高。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年上半年,县人民医院公推公选副院长3人,选拔县疾控中心副主任2人,六套和县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分别各1人,在选拔的干部中已取得本科学历6人,大专学历10人。

  二、主要做法

  工作中,我局认真学习《条例》精神,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

  大对干部的培养力度,努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一)高度重视,深入学习。一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局党委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把此项工作做为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推动我县卫生事业的工作不断前进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抓好。二是加强领导,认真学习。积极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党员、机关干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大精神为指导,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等形式,认真学习《条例》精神,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坚持全面把握《条例》的内容和要求,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二)建立健全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为了保证提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纯洁性、严肃性,我局首先围绕选好人、用好人,制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公示制》,认真落实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我局不断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有效的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真正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把人选准用好。

  (三)坚持选拔任用程序,择优充实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队伍。一是强化程序意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我局按照《条例》的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了严格的选拔任用程序,一丝不苟的执行空岗预告、民主推荐、民主评测、民主评议和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党组票决等工作程序,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坚持>群众路线与组织考察并举的原则,注意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做到了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二是拓宽选拔干部渠道。为充实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队伍,拓宽干部选拔的范围和途径,采取了公开招考的方式,面向全县卫生系统提供职位广纳人才。与此同时,严把“入口关”,对报名条件进行严格的规定,对笔试合格者还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确保招录德才兼备的人才壮大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队伍。**来,通过公推公选等方式共提拔2人,民主直选人,任命人,为更多优秀年轻人才脱颖而出提供条件,有力的充实了医疗卫生单位领导队伍力量。

  (四)加大培养力度,全面加强机关建设。一是注重培养,营造良好环境。我局领导班子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全面落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高度重视对干部的培养工作,注意提高领导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积极鼓励各级干部参加省、市、县>培训,**年,就派出名干部参加由省、市、县举办各类专题研究班、培训班,选派名同志参加全县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二是加强机关建设。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上,我局突出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三型”机关为统领,以树立新的学习观念为先导,弘扬求真务实、追求卓越的精神,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说、写、组织、协调的能力,努力建设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勤学善思、务实高效、追求卓越、廉洁奉公的机关干部队伍,全面增强了我局机关的凝聚力、创造力、竞争力和战斗力,在机关中形成人心思进,求真务实的良好作风,促进了机关建设不断向前发展,为机关整体素质的提升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推动我县卫生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创造新业绩。

  三、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我们的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对《条例》学习、掌握还不够透彻,配套机制不够健全,选拔范围过窄等问题。今后,我们将按照《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干部任用条例》的总体要求,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上求突破,从工作上找抓手,抓

  重点、抓关键,切实加大改革力度,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符合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用人机制。一是改进和完善干部考察的方法。根据不同职务的不同职责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考察标准,积极探索拓展干部考察的深度和广度,扩大群众的参与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把人选准、用好。二是加大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的力度。通过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创新,不断提高公开选拔的科学化水平和工作效率,全面推进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三是积极探索调整不称职干部的有效措施。对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坚决予以调整,解决好干部能下的问题。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

  (二)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自查的通知》(甬组通[20**]46号)精神,我局对20**年7月至20**年6月期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

  局党委坚持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干部提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和《宁波市市直单位中层(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列入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做到带头学习,熟悉掌握。20**年3月,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中组部的“四项监督制度”出台后,局党委立即组织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专题学习,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四项监督制度”,切实履行职责。为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局还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通知》,要求把“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和测试作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的重点内容。同时结合党政换届选举工作,将中组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和严肃换届纪律的“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五个一律”通过农民信箱发送、印发给每个党员干部群众,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加强了对干部换届纪律的教育;并及时将《严肃换届纪律宣传手册》和《严肃换届纪律提醒卡》发送给相关人员,做到人手一份,领导干部和组工干部按要求作出了严肃换届纪律的书面承诺;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真正使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的政策法规要求,为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夯实思想基础。

  一、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自20**年7月至今年6月,局党委选拔任用干部共5名,其中,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2名、森林派出所所长1名;直属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2名。在上述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局党委都能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选拔干部,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是严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任职资格。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条例》和《宁波市市直单位中层(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

  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对特别优秀和特殊需要的干部,适当放宽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也是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才实施。20**年6月在选拔局办公室副主任时,我们将1名任正科级职务不满三年、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干部,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才列入竞争选拔对象。

  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对提拔局机关处级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都由干部职能处室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市编办核定的职数和局干部实际情况,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建议方案提交党委讨论同意,如提拔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的还报送市委组织部审核确定后向全局公布实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办事,做到未经民主推荐的干部不考察,未经组织考察和考察有问题的干部不提交党委讨论,与会班子成员达不到规定的人数不研究,未经集体讨论和任前公示的干部不任命。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把好关。重点把好“三关”严把推荐关,凡选拔任用局机关中层(处级)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局管领导干部,都须经过大会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召开单位民主推荐大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方法程序、提供干部名册和具体工作要求;严把考察关,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调阅人事档案等方法,着力全面掌握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严把决定关,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坚持班子成员全部到会,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任免干部。同时,在不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原则和程序的前提下,我们从实际出发,做到坚持原则与灵活处理相结合,规范程序与注重实效相统一。例在确定考察对象环节,规定推荐结果与党委集体酝酿意见一致的情况下,不再专门召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直接进入考察程序。我们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全面落实了任前公示、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实行一票否决制、任职试用期等制度,较好地保证了新提任干部的整体素质。

  三是严格坚持竞争上岗。局在选拔任用2名机关处级领导干部时,都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竞争上岗实施细则》的要求开展竞争上岗,认真制定实施竞争上岗方案,严格方案报批程序,保证选拔任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20**年6月和20**年11月先后推出竞争局办公室副主任、局绿化造林与林业经济处处长各1个职位,竞争职位公布后即召开动员会,鼓励所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干部报名参加竞争上岗。后因办公室副主任职位因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且有合适人选的,经党委研究决定,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直接通过民主推荐、个别酝酿、组织考察(含民主测评)、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等干部选拔任用基本程序产生提拔人选;而局绿化造林与林业经济处处长1个职位,因报名人数符合竞争上岗条件,则按竞争上岗方式进行选拔。

  四是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局党委始终把严守组织人事纪律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每次干部选拔任用动员部署会上,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都代表党委明确表态,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公开、公平、公正。同时,要求干部职能处室和有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持公道正派,认真负责地做好选拔任用工作;要求干部和群众本着对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负责地参与民主推荐。在推荐时要客观、公正、全面地分析和评价干部,坚持看本质、看主流,实事求是地向组织反映情况。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公正负责地投好自己的一票。对实施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和个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我们也设立了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公开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几年来,局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规范有序,没有发现违规操作现象,也没有发生

  用人失察失误现象,从局开展党员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是满意的。

  三、增强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管理

  积极构建开放的工作体系,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做到选拔任用干部的政策让群众熟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每项程序让群众明白,干部上岗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让群众掌握,干部的基本情况让群众了解,切实把评价干部的标准和衡量干部工作的尺度交给广大群众,以公开见公平,以监督保公正。一是落实群众“知情权”。坚持在考察前把推荐的职位及条件、考察目的与任务进行沟通和征求意见,让干部群众先知情,再推荐。坚持考察预告制,给群众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和渠道。二是落实群众“参与权”。在推荐工作中,坚持召开全局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进行民主推荐、测评和谈话推荐。三是落实群众“选择权”。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把在民主推荐中得票数高的干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经过考察了解和征求意见后确定拟提拔对象。近几年,局提拔任用的干部都是在民主测评中得票多、日常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四是落实群众“监督权”。坚持对干部选拔任用的事先、事后监督。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在选拔任用前,我们将选拔任用干部的每个环节都公开,特别是在考察阶段,能够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前年中组部关于“四项监督制度”出台后,我们按照市委组织部相关要求,又加强了对选拔任用干部的事后监督,前年下半年、去年年初和年末,分别在市林场和局机关2次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让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使干部职工在干部的提拔任用上,既有发言权,又有评议权,提高了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从而营造了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和氛围。从局一报告两评议情况来看,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评价是满意的。

  虽然近年来我局在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进程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现代林业建设对干部工作的要求相比还存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宣传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还不够系统深入;二是激励培养优秀年轻干部、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不够。我们将以这次市委组织部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自查为重要契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改进和加强工作。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

  (三)

  根据镇徒组[20**]41号《关于对全区20**年度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精神,农委对本单位20**年1月以来的学习贯彻《条例》情况、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等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总结报告如下

  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的情况

  本年度,农委党委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领导干部把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股级干部管理的意见》(镇徒组[20**]47号)和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摆

  上议事日程,切实做到学深、学透,贯彻执行到位。党委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认真抓好学习一是要求组织人事干部首先学好《干部任用条例》,正确掌握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及各个环节的操作办法和要求,在“精通”《干部任用条例》上下功夫。二是把《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抓紧抓实,使领导干部熟悉《干部任用条例》、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干部任用条例》、广大职工了解《干部任用条例》,为执行好《干部任用条例》打下良好的基础。三是把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来抓,采取集中辅导、座谈讨论等形式深入推进《条例》学习,全面提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

  二、严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等情况

  20**年,农委提拔任命股级干部2人,调整、充实场级干部3人。提拔、上报、备案均符合规定的资格和条件,没有出现违反“十不准”纪律的行为发生。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农委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和按章办事的原则,始终从严把握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严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严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等规定,严把“六关”一是严把民主推荐关。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对拟任人选进行民主推荐。在民主推荐过程中,始终坚持“用发展衡量实绩,凭实绩任用干部”的原则,切实营造唯才是举的用人环境。二是严把资格审查关。对拟任人选的年龄、学历、工作年限、任职年限等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取消。三是严把民主测评关。把干部群众满意度作为提拔任用干部的一条重要标准,民主测评票达不到50%的党组不予讨论通过。四是严把组织考察关。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德才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能否坚持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能否胜任任职岗位工作要求。五是严把公示关。把被考察对象基本情况、简历、考察组成员、反应情况联系方式等内容予以公告,把选拔任用全过程置于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之下,切实增强了群众的民主参与意识。六是严把讨论决定关。坚持民主讨论、集体决策的原则,局党组书记带头发扬党内民主,不搞一个人说了算,不搞临时动议,严格按照《条例》办事。

  三、认真落实干部选拔有关文件要求,强化监督管理

  在工作中,农委充分落实广大干部职工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在民主推荐中,要求全体人员参加。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有效防止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真正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把人选准用好。在农委党委的领导下,组织人事干部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严于律己,遵守纪律,认真执行了“十个不准”和《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等各项纪律要求。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下一步,农委将进一步加大《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规范性,进一步强化对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监督检查,按照规定程序、方法、步骤,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保证干部选拔工作顺利进行。

  第4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

  近年来我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促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切实加强了统战干部队伍建设。我单位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增强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意识

  领导通过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对《干部任用条例》等相关制度带头进行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重要意义,带头掌握其基本规定。将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等有关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好落实,在相关会议、培训、文件和领导讲话中积极宣传学习相关制度,积极营造良好氛围,让单位成员及时了解掌握各项规定和要求,通过深入学习、广泛宣传,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意识逐步增强。

  二、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相关规定,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行为,突出工作重点,严把关口,形成了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一是严把资格审查关。严格审查干部的任职时间、学历学位是否具备资格,以及是否经过党校、行政院校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的培训。二是严把民主推荐关。每次

  干部推荐前,发放干部人事纪律卡片,对拉票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进行预警提示。坚持民主推荐制度,认真做好民主推荐环节的相关工作。三是严把组织考察关。严格按照制定的考察方案,组建考察组,确定考察对象,发布考察预告,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力求客观公正地了解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客观公正的撰写考察材料。四是严把酝酿关。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根据考察情况,广泛征求相关领导干部的意见,并书面征求党支部的意见。五是严把讨论决定关。在讨论和决定任职环节上,坚决做到考察不充分的不上会,没有考察材料的不上会,没有征求党支部相关意见的不上会,酝酿不充分的不上会。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集体研究决策。

  三、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

  在抓好《干部任用条例》等相关制度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畅通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使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尊重干部群众的意愿,推荐票数达不到要求比例的、群众认可度较低的同志不列为考察对象。坚持不懈地加强《干部任用条例》和相关制度的宣传培训,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制度和干部任用前公示制度,切实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推进了党管干部原则与群众有序参与的有机统一。公开监督电话,作为干部监督举报电话,多方听取意见,面向社会各界,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提高选人用人的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

  第5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集中教育活动的通知》的精神,我单位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对近年来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和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分局现有股级干部情况

  目前,分局科级领导共4名(其中正科级2名,副科级2名);股级10名。我们一直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穿和体现在识人、选人、用人和管人的各个环节中,做到干部选拔任用坚持原则,坚持标准,公开民主,程序合规。近年来,我们通过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公开选拔等方式,共选拔股级干部

  名,所选拔的干部均得到群众的认可。

  二、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的情况

  《条例》是我们选拔任用干部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条例》颁布后,分局始终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多次组织班子成员进行专题学习和讨论,认真抓好落实。我们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选拔任用干部有关法规。一是充分利用会议传达学习相关法规知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二是从事人事工作的同志,在工作过程中,积极向干部群众宣传选拔任用干部有关法规。三是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重点学习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监督等内容,为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为扎实做好本次自查工作,分局党总支还结合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适时地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组织人事部门干部,认真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干部监督制度和有关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部门干部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监督的重要性的认识,强化选人用人公信度,促使班子成员掌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

  三、近年来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情况

  我们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过程中,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积极探索干部任用工作新机制,按照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规定程序进行,落实任前公示和任职试用等,达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目的。

  一是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原则,严把条件选好用好干部。在干部提拔任用上,我们始终坚持以《条例》精神为指导,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标准,把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事、肯干事、能干事的优秀同志选拔到正、副股级岗位上。在调整干部时,领导干部带头遵守选拔任用有关规定,能顶住方方面面的压力,坚持“条件、标准、原则”,做好调整和使用干部工作。我们严把握考察标准,客观公正评价考察对象,以工作实绩为主要考核内容,力争做到考核能够准确地反映干部的德才情况和工作绩效,努力把握好四个关系,即考核工作实绩与考核政治理论水平的关系;了解干部在本部门的表现与干部在社会方面情况的关系;了解同事和上级的意见与了解下级和群众的意见的关系;了解多数人的意见与倾

  听少数知情人的意见的关系。通过考核,了解情况,为选好、选准干部提供可靠依据。我们在民主推荐和组织考核的基础上,坚持多数人不赞成的不提名,未经人事部门考核的不讨论,集体讨论时多数人不同意的不通过。二是严格执行选拔任用程序,多方式并存荐贤选用人。在执行民主推荐过程中,我们尽可能地扩大了解情况的干部和群众参加推荐的比例。在组织民主推荐时,采用“背对背”的推荐方式,让推荐者能够相互回避,从而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愿。对达不到群众公认、多数群众不拥护的干部坚决不任用。三是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选拔干部集体讨论决定。我们坚持按干部选拔任用标准选人用人,首先突出以德为本,注重政治标准。重点看选拔对象是否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是否清政廉洁、勤于为民。其次突出

  3/7以绩取人,注重群众“公认”。在选用干部过程中,打破了论资排辈的传统观念,坚持看政绩和贡献。坚持民主推荐、民意测验、任前公示,充分让群众参与意见,对多数群众不认可的干部不使用。我们把群众推荐、组织考核和竞争上岗结合起来,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在中层股级干部配备过程中,严格按照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提交分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多年来,我们坚持党管干部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从没出现过临时动议或以领导圈阅方式决定干部任免。四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防止用人不正之风发生。在选聘中层股级干部时,认真把好廉政征询关、任前公示关和干部试用关。在工作中,我们以制度规定为准绳,规范选拔任用干部程序。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和上级的要求,参照《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等规定,加强对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把群众监督贯穿于推荐、考察、任用干部的全过程,对提拔的正副股级干部,在分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后,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我们还加大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步伐。对科室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进行了修改,根据考核结果,对基本称职的限期整改;对工作能力低、群众基础差、业绩平平或年龄偏大的干部予以免职,营造了“能上、平让、庸下”的良好氛围,使全局干部队伍呈现出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良好态势。截至目前,在副股级以上干部选拔任用上,尚未接到群众举报之类事情发生。

  四、存在问题

  尽管在贯彻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中,做了不少工作,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干部培训教育工作相对滞后。随着机构改革,出现了培训速度跟不上干部岗位变化的要求。有的同志走上领导岗位后,忙于工作,没有时间走出去参加集中培训,仅靠自学又不能满足工作需要,造成个别干部管理水平提升慢。

  二是考察干部的方法有待改进。由于社会生活的多元性、人际关系的复杂性,即使按程序一步不落地执行,有时也会出现信息收集不够全面,考核干部的标准有待于细化。

  三是民主推荐要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推荐票必须达到多少的规定,有时会造成个别干部在推荐中只差一票或几票而被否决。

  五、改进措施

  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政策法规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必须从严要求,同时应加

  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大学习选拔任用相关法规力度。学好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是贯彻执行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前提。如果不吃

  5/7透精神,就会偏离规定。因此,我们要在学习条例上下功夫,努力做到领导干部熟悉、人事干部精通、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干部选拔任用法规。同时要把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法规与贯彻胡锦涛同志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与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结合起来,全面领会精神实质,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二是强化干部监督,完善干部管理。加强监督检查,是确保干部选拔任用法规全面贯彻落实的重要举措。结合干部选任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我们要把监督检查工作放在选用干部工作的首位,切实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从源头上防止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发生。同时拓宽监督渠道,将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实现干部监督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三是健全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考核评价准确,任用才会得当;考核评价失真,任用必然失误。因此,要进一步完善考察干部的机制。一是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细化、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增强考核的可比性。二是拓宽考察渠道,既要考察干部的工作圈,又要考察干部的社交圈。三是注意区别和把握考察对象的实绩与虚绩、现绩与前绩的关系,使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准确。

  第6篇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

  ******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的通知》要求,我们对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规定,对2011年以来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和总结,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1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基本情况

  2011年度,******县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动力,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积极探索“为发展而配备干部”的导向机制、“靠制度选任干部”的选拔机制和“让群众评价干部”的监督机制,逐步使干部选任工作形成一个严密、完整的运行系统,并使干部选任工作步入了程序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一年来县委常委会从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需要出发,对乡镇和县直单位的科级干部进行了相应调整和充实,共调整科级干部5批次286人,其中提拔87人、重用37人、转任、转岗157人,挂职3人,免职2人。积极配合做好了市管干部的推荐、考察、选举、任命等工作,圆满完成县乡党委换届工作,积极筹备县乡人大、政府和县政协换届的准备工作,完成县纪委、监察局

  派驻机构统一管理1的人事安排工作。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们的主要做法有

  1、加大宣传,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与坚定性。县委把学习贯彻《条例》等相关制度作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对干部选任工作相关文件、制度的学习和宣传力度。一是抓中心组学习,使县委班子成员不断熟悉《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县委中心组把《干部任用条例》、四项监督制度列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县委班子成员通过反复学习讨论,掌握了《干部任用条例》、四项监督制度的精神实质,增强了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四项监督制度的自觉性。二是抓业务培训,使组工干部精通《干部任用条例》、四项监督制度。举办全县组织人事干部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四项监督制度、“一个意见三个办法”培训班,并以知识测试等形式来检验学习效果,要求组工干部努力做到熟记《条例》、精通《条例》。三是抓舆论宣传,使干部群众熟悉了解《干部任用条例》、四项监督制度。通过******新闻网、先锋网、《******周刊》刊载四项监督制度的专题解读,指导和督促各级党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和培训,使干部选任工作有关规定为广大干部和群众了解、掌握和熟悉,提高了贯彻执行《条例》精神的自觉性、积极性。

  2、严格程序,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干部

  选拔任用工作中,县委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和流程,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行为,努力做到严守程序一步不偏,执行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突出重点,严把关口,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的干部选拔上来,形成了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一是坚持群众公认,把好民主推荐关。根据干部选任有关要求,无论是班子换届还是个别提拔,都严格执行民主推荐程序,坚持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相结合,实行差额推荐,并把民主推荐结果作为确定考察对象人选的重要依据,坚持做到科学分析和使用民主推荐结果,做到既严格按照要求,又不简单地以票取人。二是坚持考察程序,严把组织考察关。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干部考察工作,制定了《******县党政(事业)领导班子和成员量化考核实施办法》,采取差额考察的方式,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档案,力求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在坚持常规考察的同时,注重日常考察,开展了干部监督进社区工作,在干部考察中采取“家访”等方式,深入社区、居委会全面掌握考察对象的情况,注意对干部生活圈、社交圈的考察。三是坚持充分听取意见,严把讨论决定关。对拟提拔或重用的人选,在考察、讨论决定或者决定呈报前,都广泛征求和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充分酝酿。在讨论决定和任职环节上,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集体研究决策,做到干部任免“三个不上会”,即没有经过考察、征求意见的不上会,县委常委参会人数未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不上会,对部门和群众反映问题没查清的不上会。

  3、积极探索,努力创新干部选拨任用方法。作为“科

  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委书记用人行为”的试点县,县委在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及相关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探索,努力推进干部选任制度改革,积极建立以人为本、体现科学发展观的干部选任方法。一是思想观念上有新突破。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引入竞争

  机制,注重工作实绩,把工作业绩作为使用干部的基本依据。做到谁有本事谁干,谁能干好谁干。同时着眼于******的长远发展,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的思想,大胆提拔使用年轻干部。2011年,共提拔27名35岁以下、大专以上的年轻干部,努力在全县形成以有为求有位的用人导向。二是探索完善提名机制。研究制定了《******县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办法(试行)》,通过文件方式规范了初始提名的提名范围、完善了提名程序、明确了提名责任,形成了规范的初始提名制度,确保择优目标的实现。同时,全面推行提名责任制,对提名主体责任及责任追究进行了规范。三是实行任免干部票决制。制定了《中共******县委常委会关于讨论任用县委管理干部实行票决制的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对除县领导任县管职务、县管干部免职和干部挂职事项外,乡镇党政正职,县委工作部门、县政府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党政正职拟任和推

  荐人选,一律实行票决制。四是落实干部任用全程记实。制定了《******县干部任用全程记实试点工作方案》,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每一个环节进行了详细记录,建立了干部任免全程记实档案。通过全程记实制度,使我县干部选拔任用每个程序得以明晰化,实现了对选人用人权运行的动态监督,起到了事前提醒和警示作用,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的质量和水平。五是积极推进竞争性选拔工作。县委从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现实需要和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出发,改革干部选拔任用方式,积极推进竞争性选拔工作,开展了公推直选乡镇党委班子成员,组织235人参加全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考试,配合人社等部门开展多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和选聘专业技术人才等活动。

  4、采取措施,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在抓好《条例》等相关配套制度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畅通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使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落到了实处。一是完善干部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修订了《******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试行)》、《中共******县委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用人行为办法(试行)》、《******县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试行)》、《中共

  ******县委常委会关于讨论任用县委管理干部实行票决制的实施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同时注重制度的贯彻执行,把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形成相对完整的干部监督机制。二是做好组织部门信访工作。主动向社会公布换届干部监督工作

  有关规定、购置举报录音电话,设立网上举报信箱和意见箱,构建多渠道举报体系,对干部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文件要求给予解决,坚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自觉接受监督。研究调整干部前,按照干部选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的规定,及时向市委组织部汇报拟调整配备方案。在提拔重用干部时,及时征求纪检(监察)、检察、计生、审计、信访、综治等部门的意见。聘请20名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和担任过领导职务的离退休干部以及企业界、知识界知名人士、社区负责人等担任监督员。同时,定期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自查。四是做好“一报告两评议”工作。根据省市要求,年初,我们及时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对测评评议结果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问题,有效地促进了我县干部工作水平的提高,提高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1年县委严格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在干部选拔任用

  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相比,与广大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干部工作民主意识尚需进一步加强。主要表现为少数单位推荐干部的视野不宽、渠道不畅,一些干部民主意识和监督意识不强,参与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不足。二是干部作风还需要进一步转变,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力度还需要继续加大。三是能够体现不同

  层次、不同职务特点的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尚未建立,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工作力度还不够大。

  三、做好下一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打算

  对于干部选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缺点,我们将虚心接受,认真反思,整改完善。今后的干部选任工作,我们将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1、继续强化学习,抓好《干部任用条例》的贯彻落实。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加大《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的贯彻执行力度,大胆探索,努力形成用好的方法选拔人、用好的机制评价人、用好的制度监督人的干部工作新机制。

  2、继续扩大民主,加大干部监督管理力度。认真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加强干部监督机构的建设,不断规范干部初始提名,严格规范干部选拔程序,真正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3、继续增进交流,不断提升干部选拔任用水平。加强与先进县市的交流沟通,不断累积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提升选人用人工作水平。

  4、继续抓好落实,确保县乡人大、政府和县政协换届工作圆满完成。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有效推进县乡人大、政府和县政协换届的一系列工作。

  干部选拔任用自查报告(共5篇)

篇三:干部选拔任用检查报告

  

  干部选拔任用自查整改报告

  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失职失责问责的规定》,我单位对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自查整改,并撰写了本报告,以便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一、自查情况

  经过全面深入的自查,我们单位发现了以下问题:

  1.程序不规范:在干部选拔任用的过程中,存在操作流程不规范的情况。有的领导干部未能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和要求,存在随意通过、提前告知等行为。

  2.选拔标准不明确: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存在选拔标准不明确,导致选拔结果无法保证公正、公平的问题。有的干部选拔过程中,重要指标没有量化,只凭主观判断来决定是否选拔。

  3.信息不透明:在干部选拔任用的过程中,信息公开不及时、不透明的问题突出。有的选拔中,干部履历不全、信息不公开,无法提供给有关方面进行评估和监督。

  二、整改措施

  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我们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

  1.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的规范化。明确各环节操作要求,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操作,确保每个环节都能够经过严格的审核和评估,防止随意通过等不规范行为的发生。

  2.制定明确的选拔标准。制定细致的选拔标准,明确各项指标的权重和评分标准,通过量化的方法来评估候选人的优劣。

  3.推进信息公开透明。明确干部选拔任用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公布拟任职干部的履历和相关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评价。

  4.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权力运行监督的机制,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内部监督,增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风险防范和监控能力。

  三、成效评估

  为了确保整改工作的有效性和全面性,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监督和评估:

  1.建立跟踪机制。制定跟踪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改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每一项整改措施都能够落地和跟进。

  2.建立考核机制。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改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畴,对整改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

  3.加强舆情监测。加强对社会舆情的监测和分析,及时了解社会各方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评价和意见反馈,及时调整和改进我们的工作。

  四、总结与展望

  通过自查整改工作,我们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

  相关规定和制度,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公正、公平、公开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最后,我们将持续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和改进,不断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水平,为我单位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干部支持。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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